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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?
缴存基数
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工资总额除以十二,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统制字【1990】1号文)为依据。
1.计时工资
2.计件工资
3.奖金
4.津贴和补贴
5.加班工资
6.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
新参加工作的职工: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,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;
单位新调入的职工: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,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。
温馨提示
年度调整时,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。
本年度缴存基数上、下限
2021年8月1日后杭州市市区办理缴存登记的新增职工,若月缴存基数低于2280元的,需上调至2280元,并需补缴自2021年8月以来的差额部分。
注:办理2021年年度调整的缴存基数下限仍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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